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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术中的安全用药制度是什么?

发布时间:2020-11-25 13:16
发布者:admin

1、术中用药时,必须复述医生的口头医嘱,并严格三查八对。三查:为取药时查、用药时查、用药后查。八对:为对药名、方法、剂量、浓度、质量、有效期及时间。查对方法:二人唱名查对,二人都要看清楚并签字。 

2、供应手术台上麻醉药物时,应由器械护士或手术医生核对,无误后方可使用。 

3、器械台上应有盛放局麻药的容器并用针头做标记,以免与其他液体混淆。 

4、体腔内用药需要稀释浓度的,要按照正确的配制方式、比例、给药方法进行操作。 

5、术中给抗生素,必须查对过敏试验结果,阴性方可给药。 

6、标签脱落、字迹不清或药液有质量问题(浑浊、絮状物等)严禁使用。 

7、用药时如有疑问,应立即查清方可执行。 

8、用过的空安瓿,应保留至手术结束方可丢弃,以备查对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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